农学院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管理办法与要求 

    2022-10-10 18:35:15           浏览数: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工作,确保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中心的正常、安全运行和承担实验的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农学院所有工作人员和实验人员。

第二章申请使用

第三条 实验人员需在使用前1个填写《使用申请表》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负责对实验人员进行标准操作规程培训,实验人员拒绝接受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本中心有权拒绝其参与相关试验。

第三章运行管理

工作人员和实验人员进出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应如实填写人员进出记录。

第八条 实验进行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所制定的相关制度。

第九条 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维护实验室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实验人员有义务维持相应区域的清洁卫生。

第十条 中心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8:00;正常工作时间内,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有责任安排专门人员配合指导,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

第十 中心安排专门人员维护实验设施和日常硬件设施,确保各设施正常运行;工作人员离开中心时,应检查水、电、门、窗等,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四章实验善后

十二 实验结束后,由中心工作人员和实验人员共同清点实验用具和实验仪器的数量和完整性,如有缺失或损坏,实验人员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实验结束后,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打扫整理实验室整理电脑和虚拟仿真设备等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青岛农业大学农学院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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